本報北京12月5日電 (記者李紅梅)近日,國家醫保局公布《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明确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國家基本藥物等7種情形的目🔴錄外藥品,可納入2020年♊藥品目錄拟新增藥品範圍,調整後的新版藥品目錄将于年底公布。 這7種可調入醫保目錄的藥品包括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藥品;納入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名單、鼓勵仿制藥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且于2025年12月5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藥品。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7日期間,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向國家藥監部門補充申請并獲得😄批準,适應症、功能主治等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2025年12月5日前,進入5個(含)以上省級.新版基本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制品🏃♀️)》的除外。 兩類藥品将調出目錄藥品的範圍:被國家藥監部門撤銷、吊銷🚩或者注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綜合考慮臨床價值🏃🏻、不良🏃♂️反應、藥物經濟性等因素,經評估認為風險大于收益的藥品。此外,與同治療🐕領域的其☂️他藥品相比,價格/費用明顯偏高,且近年😄來占用基金量較多的藥品,以及其他兩類情形藥🏃🏻品将調整支🔞付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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